Q1、贵校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地理和交通位置如何?
A:我校创建于1989年,2005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民办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坐落于雷锋的故乡望城区,交通十分便利,校园内绿树成荫,花团锦簇,是一所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高等学府。
Q2、贵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A:我校在湖南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外省录取批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Q3、2022年招生计划是多少?
A:2022年,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6690名,其中本科招生 4890 名,专科招生1800名。详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数据为准。
Q4、贵校今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是多少,录取如何安排?
我校今年面向湖南省招收3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本科提前批“单个志愿”栏中填报相应的志愿。第一次填报时,考生只能选择面向本人户籍所在县招生的一所学校填报。填报征集志愿时,全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后,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站下载并打印《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户籍资格审核表》(无法下载的,可去当地卫生健康局免费领取),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9份)、《健康承诺书》(一式9份)和《户籍资格审核表》(原件1份、复印件8份),于2022年6月30日17:00前(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送达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时送达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定向医学生进行体检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体检复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Q5、贵校分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A: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全国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的考生按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Q6、贵校本、专科录取分数线情况怎么样?
答: 2021年我校录取的全部新生,均为超过当地省定录取控制线的考生。近三年各省录取分数线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阅。
Q7、贵校对政策加分考生有何规定?
A:我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的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录取。
Q8、贵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A: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针,紧密围绕为基层培养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着眼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趋势,立足医药卫生行业需求,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强学校就业服务指导的内涵建设,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30余年来,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培养了15万余名应用型人才,其中有3万余名扎根基层的医药卫生技术人才,已成为基层人民健康的“守护者”;有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周光裕、广东省韶关市丰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院长潘弼光为代表的3000余名校友成为基层医院院长和医疗骨干,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经过多年的努力建设,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已形成了学校统一领导、部门统筹协调、学院责任到人、师生共同努力的良好局面;学校连续三届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获得“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建设校”、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Q9、贵校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有哪些政策?
A:我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勤、补为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多种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以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Q10、贵校对体检有何特殊要求?
A: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医学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的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对考生体检要求进行重申及补充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医学类各专业不予录取。
(2)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医学类各专业。
(3)习惯使用左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宜报考口腔医学专业。